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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扶贫工作应该推动区域发展和扶贫开发相互促进
 

我市通过大力开展“百村万户”双达标和达新标行动、支持茅山老区振兴发展、向经济薄弱村选派“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建立健全慈善救助机制等措施,有力推动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我市扶贫工作应该进一步增强经济薄弱村发展能力,强化落实低收入农户脱贫帮扶措施,加快改善薄弱村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扶贫开发和区域发展相互促进。一是精准识别,完整建立贫困户、贫困村档案,全面记录贫困对象的基本情况,建立数据库,不漏一户、不漏一村、不漏一项;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对每一户、每个村制定个性化扶贫方案,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实施针对性的救济与帮扶切实保证和提高扶贫成效。二是强化项目可行性论证,扶贫项目是否具备市场可行性,是否具有技术可行性,是否具有经济效益可行性;充分研究扶贫对象的承受能力,是否具备实施、建设、管理、运营该扶贫项目的能力。三是充分研究长效机制,扶贫项目是否具备长远发展的潜力,是否能够经受市场竞争考验,是否能够经受时间的考验。四是详细制定项目运营方案,扶上马、送一程,对每一个扶贫项目确保建好、管好、运营好,稳定运行后再行移交,确保扶贫项目成功。五是强化特殊困难群体社会保障。其中因病致贫、因残致贫部分人群要通过社保、医保、低保、慈善等社会保障机制综合施策,加以扶助,逐步缩小城乡医保、养老等政策差距,提高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水平。六是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体现规模效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率,使群众长期受益,使贫困村稳定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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