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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3143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

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426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

 

市人社局 市发改委 市编办 市财政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2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基层平台)服务能力,加强“15分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圈”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基层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和社会保障全民覆盖的目标,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城乡、优化服务、规范管理的要求,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增加服务供给,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方便可及、全省领先的基层平台,率先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益性质,注重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均等化;坚持政府主办与购买服务相结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参与公共服务;坚持城乡统筹规划,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健全基层平台;坚持属地管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三)目标任务。到2015年,全市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实现网络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长效化;到2020年,全市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服务载体网络化。全市所有街道(镇)和社区(村)平台,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全面建成“15分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圈”。

  —服务功能标准化。合理划分基层平台的层级功能,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权限清晰明确,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服务标识全市统一。

  —服务手段信息化。以“金保工程”为依托,省、市、辖市区、街道(镇)、社区(村)信息网络全面贯通,各类业务协同处理,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社会保障卡广泛应用。

  —工作队伍专业化。基层平台工作人员配备合理,人员结构不断优化,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

  —管理服务规范化。基层平台的工作职责有效整合,管理体制更加顺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整体合力明显增强。

  —保障机制长效化。政府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财政正常投入机制全面建立,绩效评价和行政问责制度比较健全,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四)街道(镇)平台工作职责。

  1﹒公共基础管理。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基础信息采集、调查和统计等工作,建立基础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2﹒创业就业服务。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创业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和鉴定、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等工作,协助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省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和充分转移就业镇村活动。

  3﹒社会保险服务。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辖区内社会保险扩面、参保、缴费、退休人员认证及待遇发放等服务,负责居民养老、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汇总缴费、医保卡发放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4﹒劳动维权服务。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受理,预防、化解和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与违法行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和劳动用工管理等工作。

  5﹒其他。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负责对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承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社区(村)平台工作职责。

  1﹒开展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资源、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建立用人单位、劳动力资源、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险等基础台账,并核实信息、动态管理,收集、反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意见与建议。

  2﹒受理辖区内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的待遇享受申请并进行初审。

  3﹒受理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待遇申领、关系转移接续等材料并进行初审;协助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参保等基础性服务及后续管理工作。

  4﹒协助开展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创业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就业援助等工作。

  5﹒协助开展劳动监察、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六)统一机构名称和标识。街道(镇)平台统称为“××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村)平台统称为“××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增挂街道(镇)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创业指导服务站牌子。基层平台服务标识按省统一设计标准,辖市(区)统一制作。

(七)明确服务场所建设标准。基层平台服务场所可与街道(镇)、社区(村)公共综合服务平台共建共享,并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有条件的地区要单独设立基层平台服务场所,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室内服务场所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交流服务大厅,并设立职业指导室和创业(技能)培训教室;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室内服务场所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统一设置“一站式”服务窗口。

(八)明确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街道(镇)平台配置电脑、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打印、传真)、针式打印机、投影仪、数码摄像机、移动硬盘、广告机(或LED显示屏)、电话机、身份证阅读器等10种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社区(村)平台配置台式电脑、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打印、传真)、针式打印机、数码相机、移动硬盘、电话机、身份证阅读器等7种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办公设备、档案存放设备及其他必要设备。

(九)规范业务工作流程。规范基层平台的创业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处理、劳动争议调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各项业务办理流程,统一规章制度,优化管理办法,规范服务行为。各项制度和流程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

(十)加大信息网络建设投入。“金保工程”二期立项和实施,要优先保证基层平台必需的设备、软件开发和网络建设投入。研究制定统一的编码体系和信息标准,加快信息网络建设,2015年,实现省、市、辖市(区)、街道(镇)、社区(村)信息网络畅通,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处理;2020年,实现基层平台业务全程信息化管理和全部网上运作。

(十一)统一应用软件。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应用系统,以保证应用软件的统一和业务流程的规范。各项数据要及时入库并动态维护更新,数据准确率达到95%以上。借助政府网站,建设网上服务系统,提供网上办事、网上查询等服务,方便广大群众,提高服务效率。

(十二)实时更新“就业E图”。“就业E图”网络平台创业就业服务机构、培训机构的图片、地址、联系方式和企业招聘信息等信息及时更新,动态维护,方便求职者不出家门就能查阅到创业就业、培训服务机构,了解全市最新的招聘信息、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等。

  (十三)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规范和管理要求,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公共服务功能,加快发行和应用社会保障卡,实现全省“一卡通”,努力做到为各类服务对象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五、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十四)理顺管理体制。街道(镇)平台属公共服务类事业单位,接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社区(村)平台接受居委会、村委会的领导和街道(镇)平台的业务指导。探索街道与社区、镇与村一体化管理体制,鼓励建立村平台工作人员由镇平台直接派出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员管理、经费安排、工作制度、服务标准的统一,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十五)保证工作经费。街道(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按照单位性质、编制管理以及预算编制规定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安排,保证经费来源,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市财政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市区所属街道(镇)、社区(村)平台进行考核奖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共同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办法,明确服务项目、服务标准、购买标准,将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安排。

六、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十六)合理配置人员。街道(镇)平台一般按照每6000名左右服务对象配备1名工作人员,所需人员可采取内部调剂、公开招聘、政府购岗等办法解决。其中,镇平台事业编制在上级核定的事业编制总量内合理配备,街道平台事业编制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社区(村)平台应当根据工作业务量大小,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

(十七)优化人员结构。制定基层平台工作人员聘用资格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充实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队伍;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层平台工作人员岗位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充,确保队伍稳定性。

(十八)加强岗位培训。全面推行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制定年度培训方案,加强定岗定向培训,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到2015年,保证持证率达90%以上,其中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持证率达到80%以上。定期开展知识竞赛和业务比武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支专业化、多技能的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队伍。

(十九)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规范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增强服务意识。制定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建立基层平台工作人员考核激励机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工资报酬,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七、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落实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平台建设工作,将基层平台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推进方案和实施办法,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基层平台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二十一)明确部门分工。发展改革部门对基层平台设施建设优先立项,及时编制并下达财政资金建设年度计划;编制部门协调解决好街道(镇)平台的机构、编制问题;财政部门按规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运行所需经费及人员经费,同时加强监管和绩效考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完善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和充分转移就业乡镇创建标准,引导基层平台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二十二)加强检查考核。加强对基层平台建设的分类指导,定期对基层平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基层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镇江奠定坚实基础。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4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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